輪胎式煤礦井下防爆裝載機的國家標準規范體系嚴謹,旨在確保設備在爆炸性環境下的安全運行。以下表格匯總了核心標準要點,供您快速掌握關鍵信息。
| 規范類別 | 標準名稱/編號 | 核心要求摘要 |
|---|---|---|
| 基礎與安全 | 《煤礦安全規程》 | 設備設計、制造與使用需符合其基本原則性規定。 |
| 防爆通用 | GB 3836.1~3836.4 | 電氣設備需滿足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的通用、隔爆型“d”、增安型“e”和本質安全型“i”要求。 |
| 整機技術條件 | MT/T 989-2006 | 礦用防爆柴油機無軌膠輪車的通用技術條件,是裝載機設計的重要依據。 |
| 整機技術條件 | JB/T 3688.2-1998 | 輪胎式裝載機的通用技術條件。 |
| 柴油機防爆 | MT 990-2006 | 礦用防爆柴油機需滿足的技術要求,并取得礦用產品安全標志。 |
| 電纜阻燃 | MT 818系列 | 設備電纜需為煤礦用阻燃電纜,并具備耐油性能,可靠固定保護。 |
| 非金屬材料 | MT 113 | 裝載機使用的非金屬材料需滿足阻燃抗靜電要求。 |
| 液壓系統 | GB/T 3766 | 液壓系統的通用技術條件。 |
防爆是煤礦井下設備的核心。防爆柴油機及其進氣、排氣系統必須設置符合要求的阻火器(防爆柵欄),其隔爆接合面有效寬度、柵欄板間隙等均有嚴格尺寸規定。同時,需配備廢氣冷卻凈化水箱以降低排氣溫度并凈化尾氣。
設備必須裝備自動保護裝置,當出現排氣溫度超高(如達到70℃)、柴油機表面溫度超高(如150℃)、冷卻水溫超高(如95℃)、冷卻凈化水箱水位過低、機油壓力過低或巷道內瓦斯濃度超限(1.0%,突出礦井為0.5%)等情況時,能實現聲光報警并在設定時間內(如1分鐘)自動停機。
在整機性能方面,標準對制動系統有嚴格要求,必須設有行車、緊急和停車三套獨立制動系統,并規定了額定載荷下的制動距離。駕駛室結構需堅固,頂部能承受沖擊,門設計為外開或活動柵欄式,確保駕駛員安全。
此外,對操作環境也有明確限定,如駕駛員耳邊噪音限值、前照燈照明度、音響裝置聲壓級等。設備還需配備干粉滅火器,其放置位置應便于緊急情況下取用。
規范對操作與維護有明確指導。作業前需檢查車輛狀況,確保關鍵部件靈敏可靠。作業中需遵守安全規程,如滿斗行駛時鏟斗提升高度要適宜,下坡時嚴禁脫檔滑行,動臂升起后進行檢修時必須采取有效防墜落措施。
維護方面,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受損的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對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頻次也有明確規定。
希望以上整理能幫助您全面了解輪胎式煤礦井下防爆裝載機的標準規范。如果您對某個具體標準或條款有進一步疑問,歡迎隨時提出。
